主旨:
本校於5月10日(二)起若課程有學生確診或居隔者,授課教師得與學生討論後,實施遠距教學至本學期末,並請填寫相關申請表(詳附件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5月6日臺教高通字第1112202175號函辦理(如附件一)。
二、若課程有學生確診或居隔者(依本校衛教組匡列名單),授課教師可填寫「因應疫情改採遠距/混成教學申請表」(如附件二),授課教師務必充分與上課學生溝通後方可提出申請,遠距教學可至本學期末或自行填寫遠距教學期間。
三、授課教師提出申請核備後,應確實掌握學生出席狀況與學習狀況,教學過程中注意與學生的互動,並提出適切的作業和評量方式。
四、申請審核通過之課程教務處將公告於教務處最新消息並通知系所,請系所協助通知授課教師及修課學生。
五、若有申請遠距教學之問題,請洽課教組李小姐(分機2223);其他相關問題可洽羅小姐(分機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