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教育部112學年度「技專校院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案,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2日止受理申請,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2年4月21日臺教技(一)字第1122301087號函辦理。
二、本案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辦理。
三、請依前揭要點規定,各系如有規劃於112學年度選派學生出國參加著名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且教育部申請補助者,請依前開要點規定填列申請表(一競賽填寫一案),併佐證資料各1式5份,連同申請檢核表,於112年5月22日(星期一)前送研發處辦理。
四、前揭要點、申請表及檢核表電子檔請至本校研究發展處最新消息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