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本校COVID-19防疫措施》

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

教育部111年10月7日臺教高(三)字第1112204435號函

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10月13日起適用)

 

本校防疫措施,調整後重點摘述說明如下: 

一、 校園健康監測

(一)   維持單一出入口並設置防疫站

n  人員進入室內應「自主」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各防疫站的安工每日須依「防疫機台檢核表」項目逐項檢查並詳實記錄,檢核表在人事室通知每月薪資印領清冊簽名時繳回存查。

(二)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不入校,先自行使用快篩試劑,快篩陽性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通報管道:

n  登錄通報系統:學校首頁→防疫專區→通報專區(連結網址,登錄單一入口服務網填寫資料)

n  撥打通報專線:衛生教育組(日間)05-5524105/校安中心(夜間)0937-651657

二、 快篩試劑發送原則:

(一) 學務處衛生教育組,提供每次1人1劑

n  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

n  教職員工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

在無適當防護下,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

n  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

(二) 學務處衛生教育組宿舍服務中心,提供每次1人2劑

n  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的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

三、 確診或快篩陽性的本人與接觸者,處理方式:

(一) 快篩陽性的個案,應遵循人員指示盡速完成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確診通報流程,禁止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全程配戴口罩)等方式前往隔離處所,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無須快篩)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二) 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的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依據COVID-19疫苗施打劑量,分別實施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3+4或0+7)。

沒3劑 (3+4):以返家為原則;須例外留校者,應配合入住安排的隔離宿舍。實施居家隔離期間 (Day0〜Day3)不得入班上課。自主防疫期間(Day4〜Day7),無症狀+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且完成系統回報者,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打3劑(0+7):無症狀+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且完成系統回報者,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自主防疫期間,有症狀,務必請假(COVID-19防疫假)在家休息,不入校(班)上班、上課!

 (三) 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的教職員工生,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四、 環境清潔消毒

(一)   各單位、學院系所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時,應即時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二)   環境清潔消毒作業由各單位、學院系所自行處理;如需消毒廠商聯絡資訊,請洽環境安全科技中心蘇先生。

 

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1.        校園防疫措施:學務處衛生教育組/校內分機2342/專線電話05-5524105

2.       學生宿舍管理:宿舍服務中心/校內分機3795/專線電話0963-249889

3.       學生請假事宜: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內分機2312/專線電話05-5524082

4.       教學及課程學習: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校內分機2224/專線電話05-5524034

5.       教職員工居家辦公及請假:人事室/校內分機5816/專線電話05-552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