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文化部獎勵文化藝術政策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1份,111年度申請期限自6月1日起至8月1日止

主旨:

檢送「文化部獎勵文化藝術政策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1份,本(111)年度申請期限自6月1日起至8月1日止,公告周知,並鼓勵申請。

 

說明:

一、文化部為厚植文化政策知識基礎,培育國內文化政策人才,鼓勵各大學院校博、碩士生進行文化藝術政策研究,特訂定旨揭要點,針對優秀博士論文提供最高獎金新臺幣(下同)10萬元、碩士論文最高獎金5萬元。

二、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以各類文化藝術政策相關主題之論文(包含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文化資產、博物館、社區營造、工藝、電影、廣播、電視、流行音樂、文學、出版、視覺藝術、表演藝術、文化交流、文化創意、文化科技、文化傳播、文化觀光及文化行政等),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研究所博、碩士學位,學位證書日期介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8月1日者,均可申請。

三、本案採線上申辦作業,申請者須上傳相關附件後,列印申請書簽章併同論文紙本一冊,於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前郵寄至文化部(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四、詳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瀏覽(https://grants.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