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產學處企業輔導組宣導【產學合作業務】相關規定事項,敬請本校業務相關人員協助並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產學合作合約書、產學合作計畫書暨技術授權合約書、產學合作計畫暨技術移轉合約書及經費明細表,業已於110年度結束前完成更新版。
二、為保護計畫主持人及維護本校權益,111年度之合作案件,請採用更新版本定合約。
三、各合約書及經費明細表範本可至產學處官網之「法規與表單下載/企業輔導組專區」下載,並於【合約起始日前後一個月內】送至產學處開立計畫編號,以有效管理及推廣本校產學合作及研發成果之維護運用與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