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辦理116年度「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

主旨:

國科會辦理116年度「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請各系所於116年1月6日上午12時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由系所彙整送研發處,逾期不予受理。

說明:

一、依據國科會115年11月3日科會綜字第1150077344B號辦理。
二、國科會系統本校關閉時間為116年1月5日23時59分,請申請人於截止時間內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請各系所於116 年1月6日上午12時前線上確認教師申請資格,並列印申請樣張紙本名冊1份,經系所主管核章後,送至研究發展處研究企劃組。
三、為避免影響計畫案件之彙整簽核及全校送件時間,116年1月6日當天不受理任何已送出案件之線上退件修改,請申請人及早作業,避免國科會系統塞車。
四、申請人(計畫主持人):年齡在45歲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且具備該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如曾生產或請育嬰假者,得依每一出生數再延長二年,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五、教師計畫上傳繳交送出前請確認計畫申請之批號、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是否符合第3點第1項第1款第1目( 1 )資格;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是否符合第3點第1項第3款資格。另請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填寫受聘之職稱全名(如專案助理教授、專案講師等)以免被退件。
六、經費預算編列建請教師編列研究倫理審查費(約計2萬元),若未編列預算經國科會審查需送IRB審查者,則以計畫核定後辦理經費變更方式處理。
七、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等該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審查會、委員會或權責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若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總主持人應於「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表CM04B)中,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之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備齊情形。
(二)計畫主持人於撰寫專題研究計畫書時,如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工具,應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落實內容查證,確保產出內容符合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規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