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學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自開學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請轉知所屬知照。
說明:
一、本次申請資格有放寬,詳細資訊請學生自行至本校學務處/服務項目/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網頁查詢。
二、請提醒欲申請者,如上學期休學,但於下學期復學,仍須於上學期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
112學年度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自開學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請轉知所屬知照。
一、本次申請資格有放寬,詳細資訊請學生自行至本校學務處/服務項目/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網頁查詢。
二、請提醒欲申請者,如上學期休學,但於下學期復學,仍須於上學期申請期間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