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3月6日起,調整本校COVID-19防疫措施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最新防疫政策及依據教育部112221日公告校園防疫管理指引,自11236日起,調整本校防疫措施,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    口罩佩戴規定校園之健康中心、校園接駁車內或特殊情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通風不良場所)仍應戴口罩,其餘自行決定戴口罩或依各場所、空間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二、   健康監測:

(一)   原防疫站據點設有自動防疫檢測機台,持續提供需求者量測體溫、手部消毒。

(二)   自主健康管理(確診者隔離期滿5天)、自主防疫(入境者、確診個案的同住者)或有疑似症狀者,入校前應進行快篩檢測且結果須為陰性。

(三)   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經護理師評估後,提供快篩試劑每次11劑(至公費試劑用罄為止)使用快篩後,應盡速回報結果。

(四)   COVID-19快篩陽性或確診個案,應通報相關單位並遵循人員指示盡速完成通報流程。

(五)   快篩陽性之通報管道:擇一即可

n   登錄通報系統:學校首頁防疫專區通報專區(連結網址,登錄單一入口服務網填寫資料、加LINE好友)

n   撥打通報專線:衛生教育組(日間)05-5524105/校安中心(夜間)0937-651657

 

三、    確診或快篩陽性的本人與接觸者,處理方式:

(一)    快篩陽性個案應遵循人員指示盡速完成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確診通報流程,禁止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全程配戴口罩)等方式前往隔離處所,實施居家照護5天)期間不得外出;期滿無症狀,且快篩陰性,始可入校上課

(二)    與快篩陽性個案同住的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措施及日數規定進行自主防疫7天)於出現症狀時,快篩並佩戴口罩

u  指揮中心規範之自主防疫地點,需符合「11室(含獨立衛浴)」。由於本校宿舍無法提供「11室(含獨立衛浴)」,故針對確診者的同寢室室友提供「COVID-19防疫假7天」返家進行自主防疫

四、    相關細節之防疫措施,逕行連結網址下載附檔: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6031

 

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校園防疫措施:學務處衛生教育組/校內分機2342/專線電話05-5524105

學生宿舍管理:宿舍服務中心/校內分機3795/專線電話0963-249889

學生請假事宜: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內分機2312/專線電話05-5524082

教學及課程學習: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校內分機2224/專線電話05-5524034

教職員工居家辦公及請假:人事室/校內分機5816/專線電話05-5525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