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1年11月7日起,調整本校COVID-19防疫措施

教育部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自111年11月7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

本校防疫措施,調整後重點摘述說明如下: 

一、 校園健康監測

(一)   禁止額溫≧37.5℃、耳溫≧38℃或有疑似COVID-19症狀者入校

l   取消單一出入口,原防疫站據點仍設有自動防疫檢測機台,持續提供量測體溫、手部消毒。

l   針對例外情形得免戴口罩的室內場域,如:體育館、游泳館、餐飲場所,仍須配合量測體溫。

l   現行戴口罩規定,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其餘仍須全程配戴口罩且上課期間禁止飲食。未依規定,經勸導後仍不聽者,現場人員可協助蒐集相關事證及資料提供學務處衛生教育組送至相關單位逕行舉發違規事件。

(二)   如有疑似COVID-19症狀不入校,應盡快使用快篩試劑瞭解自身健康狀況,落實生病不上班、不入校園

    (三) 快篩陽性,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通報管道:

l   登錄通報系統:學校首頁→防疫專區→通報專區(連結網址,登錄單一入口服務網填寫資料)

l   撥打通報專線:衛生教育組(日間)05-5524105/校安中心(夜間)0937-651657

二、 快篩試劑發送原則:

(一) 學務處衛生教育組,提供每次1人1劑

l   學生在校期間,出現身體不適或有呼吸道症狀。

l   教職員工在校期間,因公務、自主防疫期滿後返校。

l   在無適當防護下,有接觸快篩陽性個案者。

l   因公務代表學校參加校外各項比賽或活動。

(二) 學務處衛生教育組宿舍服務中心,提供每次1人2劑

l   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的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

三、 確診或快篩陽性的本人與接觸者,處理方式:

(一) 快篩陽性的個案,應遵循人員指示盡速完成快篩陽性經醫師診斷確診通報流程,禁止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全程配戴口罩)等方式前往隔離處所,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間不得入班上課;期滿(無須快篩)且無症狀,即可入班正常上課。

(二) 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同住的同寢室室友比照「同住親友」,免居家隔離,均實施0+7自主防疫措施。

l   校內住宿生因室友確診進行自主防疫期間地點,需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由於學校宿舍無法提供「1人1室(獨立衛浴)」,故針對確診者的同寢室室友提供「7天COVID-19防疫假」返家進行自主防疫。資料來源:教育部「大專校院防疫措施Q&A」(111/11/7)序號2-4說明。

l   無症狀+持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完成系統回報者,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l   有症狀!務必請假(COVID-19防疫假)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班、上課

(三) 學校課程、社團及活動的教職員工生,與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有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快篩陰性且無症狀,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四、 環境清潔消毒

(一)   各單位、學院系所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時,應即時進行環境清潔消毒。

(二)   環境清潔消毒作業由各單位、學院系所自行處理;如需消毒廠商聯絡資訊,請洽環境安全科技中心蘇先生。

 

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1.        校園防疫措施:學務處衛生教育組/校內分機2342/專線電話05-5524105

2.       學生宿舍管理:宿舍服務中心/校內分機3795/專線電話0963-249889

3.       學生請假事宜: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內分機2312/專線電話05-5524082

4.       教學及課程學習:教務處課程及教學組/校內分機2224/專線電話05-5524034

5.       教職員工居家辦公及請假:人事室/校內分機5816/專線電話05-552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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