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教育部檢送國家發展委員會製作之「Exploring Your Future In Taiwan」及「Work in Taiwan」宣導資料,請協助宣傳及積極招聘符合相關資格之學者、研究人員來臺任教、研究或交流。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9月13日臺教文(五)字第1112504885A號書函及國家發展委員會111年9月2日發力字第1111101019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延攬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臺工作,國家發展委員會製作「Exploring Your Future In Taiwan」宣導資料,強調世界排名前大500名學之畢業生在我國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並製作電子傳單「Work in Taiwan」,提供渠等來臺工作申請簽證之規定說明,以吸引當地優秀人才來臺工作居留,進而落實我國留才攬才之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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